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
/
第三章 屠宰管理
第二十条
有效
在实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区域内屠宰的牲畜产品,只能供应本区域市场。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