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第三章 屠宰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及时对进出厂(场)的牲畜及其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