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本规定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