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已废止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认为证件、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或解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