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重点扶持民族教育,利用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的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巩固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级中学教育;城镇人口逐步普及普通高级中学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集中办学、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适当集中,扩大规模,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自治州内的民族中、小学应当坚持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教学,推广普通话,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外语课。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