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