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工会委员会是其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职工代表提案的办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