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自治区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