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利益,协助国家机关检查、监督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提出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