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人身权利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依法需对女性身体进行检查、搜查的,应当由女性执法人员进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