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扫除妇女文盲、半文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本级政府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负责组织扫除妇女文盲、半文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