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八条已废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迫使适龄女性儿童少年辍学。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