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第六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和沿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海岸带的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