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经营射箭、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射击、游泳、举重、摔跤、水上项目、冰雪项目、空中项目、攀岩、摩托车、漂流、潜水、轮滑、滑板、气功、蹦极、

卡丁车、飞镖、体操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持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依法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