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生动植物第二十六条有效在西湖内除规定的垂钓区外,禁止垂钓鱼、虾等水生动物。禁止在西湖内擅自捕鱼、采摘水生植物、捕杀飞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