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体第十条有效禁止向西湖水域排放泥沙。禁止侵占、填埋西湖水面和上游溪流的河床。因西湖风景建设确需利用西湖水面的,必须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