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违法经营,被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处罚三次以上,或者以暴力手段抗拒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