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决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