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各项事业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事业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开展民族的、传统的、大众的、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民族理论、历史、文字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和编纂民族书籍,保护文物、名胜古迹和其它重要民族文化遗产。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