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和国家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确定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额,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