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自治州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组织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各民族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