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健身设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体及时向公众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名录及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