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三十八条已修改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