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