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