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资源综合利用、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推广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