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建设项目,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建设项目的具体目录,由省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