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章 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加强游览线路和游览秩序管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