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自治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