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制定、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并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