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初步审查预算草案的重点:
(一)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列赤字;
(二)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以及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预算收入的安排是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
(四)预算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五)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六)法定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
(七)中央财政返还和补助款项的安排使用情况;
(八)为实现预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
(九)其他重要问题。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