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十六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