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在村镇从事工程承包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审查证书》,并在其规定的营业范围内承担施工任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