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村镇的各项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村镇的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