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条已修改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以及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的职务;决定省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以及决定撤销他们的职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