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六条已修改连续两次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未通过任命的人选,不得再提请任命同一职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