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八条有效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归侨子女或者华侨子女,其户籍在其他省市的配偶要求来本市落户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户籍。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