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有效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的归侨、侨眷,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级侨联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