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第七条已废止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在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本市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