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章 档案收集第十七条已修改国家鼓励单位、公民向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和出卖其所有的对国家、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