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当事人对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