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第十一条已废止行业协会可以制订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可以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