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的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出版物发行单位在经营场所以外的地点举办出版物展销活动的,应当在举办展销前,向举办地的区、县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备案。出版物发行行业协会举办出版物展销活动的,按前款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