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已修改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行使由市经济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接受市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