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