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三条已废止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