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二十条已修改禁止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内的动物外运出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运出场的,应当经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同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