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新墙材工作机构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