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权益保障第三十条有效禁止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