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批准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计费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