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投资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使用、管理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拨付的和本级投入的农业资金。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